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堕民

摘要:睡前故事365收录堕民,引言 众所周知,古代封建社会实行等级制,人与人之间的社会阶层被上位者圈死了,基本上下位阶层很难进入上位阶层。“士农工商”,最粗略的...大家一起来看下堕民吧。

引言

堕民 第1张

众所周知,古代封建社会实行等级制,人与人之间的社会阶层被上位者圈死了,基本上下位阶层很难进入上位阶层。“士农工商”,最粗略的,也是最为大众所熟知的排列方法,读书人社会地位最高,受到所有人的尊敬,可以入朝为官管理一方百姓。

而商人到处行走卖货代替种地为生,不利于统治者的国家管理,同样不利于土地生产,故而被统治者不喜,很长时间居于末等地位。实际上,在这四种传统的社会身份之外,还存在一种社会身份——堕民,接下来,我们将详细介绍堕民的来历与生活情况。

▲(配图需要,仅供参考)

众说纷纭的来历,朱明王朝定性“丐户”,待遇与“士农工商”迥异

堕民(墮民),被称为平民中的贱民,他们世代居住在今浙江省的宁波和绍兴、江苏省的常熟县和昭文县以及上海市部分地区。他们的社会地位很低,甚至低于社会地位最末的商人阶级,他们被当地人排斥和不喜,只能居住在阴冷的祠堂和偏远的乡下。

▲(上图为浙江堕民曾经生活的街道)

这些堕民到底是什么人呢?人们有许多猜测,或说是勾践将寡妇送上山,与当地人生下的后代;春秋战国时,投降他国的百姓的后代;西汉初年,项羽战败后,跟随他四处征战的将士的后代;唐朝安史之乱平定后,被送到江南附近的梨园子弟;投降金人的大宋将军焦光瓒的部队军士的后代等等。

目前最可信的说法是,堕民是蒙古战败下的俘虏的后代,最开始出现在元末明初,大明王朝建立后,统治者将这些人定性成“丐户”,严格规定他们的衣食住行待遇决不能和“士农工商”四个阶层的人相同,地位卑贱。

▲(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画像)

堕民的生活状况——职业、婚姻、穿着打扮

古代封建社会下,百姓的职业和社会定位十分鲜明清晰,你是哪个阶层的人,那么你就只能从事哪个阶层的职业,而不在士农工商的堕民,自然不能涉足这些圈子。

因此,我们暂且抛开堕民的来历追究,能发现当时社会对他们的管束之严格,比如不能学习读书只能当文盲,不能随大流参加科举考试改变阶层,没有自己的田地只能漂泊度日,也不可以和当地的普通老百姓通婚,更不能从商从工等。

总的说来,堕民只能做士农工商不愿意做的行业了。

▲(讽刺古代阶级的恶搞漫画)

(一)堕民中,男子吹鼓唱歌,女子保媒接生

堕民中,男子一般从事吹鼓唱歌的工作,或者帮大户人家抬轿子,进入戏班子唱大戏。有人家要结婚,需要迎亲吹鼓的乐手,或举办丧事需要敲锣打鼓,有的大户人家会请戏班子上门表演戏剧,甚至包括每年腊月的打傩等社会性活动,都是他们的日常生活收入来源。

▲(上图为仪仗像)

堕民中的妇女大多选择当媒人或者为女子接生的工作。他们常常穿着青衣蓝色的裙子,蝉翼般的发型,耳朵上不佩戴任何装饰,空空如也,如果要出门,必然是背着方格的蓝色袋子,手里拿着一把蓝色的雨伞。

她们上门帮普通妇女开面修眉,或者帮娘家人送别新娘,给新娘子换衣服、梳妆等,如果有哪家女子要生产了,她们会上门接生,这些工作都没有一个固定的收费标准,多少全看主家心情和家底。她们妇女也没有别的生活来源,没有田产的堕民只能靠着这些不固定的收入维持日常生活,不至于饿死。

▲(描绘接生场景的画作)

有的手巧的堕民也会做一些竹灯、打棕绳或者帮人打铁、宰杀猪等工作。堕民的工作依附着士农工商阶层,有的工作甚至是社会必不可少的,但实际上却被大多数人所不喜。

这里就要说明一下“丐户”,我们对于“丐户”的理解,通常认为是沿街乞讨的乞丐,居无定所,朝不保夕,而堕民区别于一般丐户的点在于,他们有服务的主家,日常穿着打扮上较为干净、体面。

▲(上图为外出的堕民女性)

(二)居“贫巷”,衣着样式固定,禁止与四民通婚

堕民不能随意离开居住的地方,因为受到大多数人的不喜,所以一般都会居住在一起,互相之间交流或通婚,繁衍后代,与其说他们是同一阶层,不如说是一族,他们具有不同的姓氏甚至来历,但在社会上的政治地位相同。

▲(上图为宁波地区堕民曾经的聚居地)

堕民居住的房子矮小,与平民的住所相比外观鲜明,即使家里有钱住好点的房子,也是不被允许的。上世纪四十年代,浙江省绍兴相关部门对当地的堕民进行了人口普查,数据显示,一共有三万多堕民。

至于服饰,堕民也有严格的规定。男子就带狗头样式的帽子,穿横布裙,长衫一类的是禁止穿的,妇女普遍穿着青色上衣,袖子禁止卷起,搭配蓝色的横布裙,禁止穿着红色的鞋子,头上的发髻也必须比其他妇人高,发簪只允许使用骨角制成的,耳朵上不能带首饰,在外行走,必定要手拿一把长纸伞,夹在腋下。

▲(发型示意图,仅供参考)

堕民中所有妇女都必须缠足,封建社会常用“三寸金莲,四寸银莲”来形容女子小脚的受欢迎程度,将女性的双脚人为的扭曲、畸形,时人且以为美,这在我们今天开始是丧心病狂的,而堕民中的女性缠足最短要到二寸七分。

外观如此鲜明的堕民们,走在外面,只要眼睛视力没问题的都能瞧出来,而人们都以为在外瞧见堕民是一种晦气,遇上必要骂上几句,自然更不愿意与他们通婚。

▲(“三寸金莲”)

(三)禁止读书习字,禁止参加科举考试

在等级鲜明的古代社会,对于下层老百姓而言,读书参加科举考试是唯一的改变自我阶级的途径,而统治者规定,堕民不能读书习字,不能参加国家举办的科举考试,便意味着他们一生都只能维持着堕民的身份,没有做官的希望。

大明朝廷曾明文规定,所有堕民都不能担任地方官吏、粮长以及里长等基层官职,何况是有望进入中央的高级官职。

▲(上图为外国传教士眼中的堕民)

古代常有捐钱买官职一说,对于一些不是那么重要的官职,明朝也不例外,但这个规定商人可以参与,堕民是万万不行的,即使堕民有钱也不行。当时浙江有位姓甄的大夫,离开家乡后准备捐钱买个小官职,从此改变家族堕民的身份,然而他运气不好,被同在当地的老乡告了一状,不能去上任。

到了清军入关建立大清,帝王决定免除丐户的户籍,但是堕民也必须要等到改变谋生职业后的第四代,并且亲戚朋友中没有堕民身份的,方能开始读书,拥有参加科考的资格。

▲(清灭明建立中国历史最后一个封建王朝——清朝)

朝廷政令的变化——清朝统治者废除丐户籍,允许堕民改变职业病

堕民受到普遍排挤的社会现象绝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形成的,有历代统治者的政令推动,同时也有当地老百姓逐渐形成习惯的观念,直到大清王朝雍正年间,堕民的社会政治地位才有了实质性的变革。

▲(雍正帝剧照)

公元1723年,上位者终于顶不住压力了,选择向堕民稍微妥协,下令浙江地区的堕民可以免除丐户籍,变成良民,七年后,又允许常熟地区的堕民改换门楣。

变成平民之后,堕民就不可以再从事之前的职业,得换一个体面的工作,这期间任何人不能阻止堕民的选择。成为良民后,堕民还应按照国家规定,按时缴纳税款,不得拖欠。

▲(上图为《中国的吉普赛人》王静著)

这项政令最后的效果并不好,堕民想要改变身份就必须放弃现在的收入来源,但变成平民后没了谋生来源,没钱缴税吃饭维持生活开支,难道只能饿死?在地位和吃饱饭之间,很多堕民选择了后者,不愿意放弃他们赖以生存的职业。

百姓歧视堕民的思想并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改变的,即使堕民换掉一成不变的装束,变成良民,当地的老百姓还是会下意识的排斥他们,根深蒂固的观念和习惯不是上层一纸政令就可以改变的。

两个群体之间存在巨大的沟壕,即使这沟壕被政令抹平,但并不代表它就此消失。可以想象,恢复平民身份的堕民找工作之路难之又难。

▲(上图为旧时老嫚)

再加上媒婆、接生婆等职业都是当时必须的职业,虽然她们地位低被人看不起,但不能否认这些工作的重要性,在沟通交流不便利、男女大防的时代,一个可信任的媒婆直接影响两家的亲事。

而经验十足的接生婆对于一个即将生产的、生活在医疗水平并不发达的时代的孕妇,同样十分重要。所以一旦她们改业后,从高门大院到小家小户必然都不太习惯,且很难找到替代的人员,想来也不愿意这些堕民改变身份改变职业。

▲(媒婆形象,仅供参考)

后记

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,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思想的不断深入发展,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思考——对堕民的压迫与歧视是否合理?甚至有人建立起针对堕民的堕民学校,为他们提供教育。

到公元1904年,两万多堕民得以正式改变户籍,然而我们要明白,比起形式上的改变,思想上的改变才是最根本的。一直到民国革命开启前夕,堕民还是不愿意和普通百姓通婚,还是坚持通过上大户人家帮忙来获得收入,维持日常开支。

▲(堕民女性的照片)

新中国建立后,堕民才真正的走出时代的牢笼,走出思想的桎梏。

从堕民的历史中我们可以看到,封建社会的等级制度是非常不合理的,它压迫着人性,奴役着老百姓,日复一日的统治者不公的待遇下,人们的思想逐渐被等级制说服,以至于打心底深处赞同不合理的等级制度,这是非常可怕的。

每个人生来都是平等的,谁也不比谁高贵,谁也不比谁低贱!但如今,你仍然能看到一些莫名其妙的歧视存在,甚至用什么牌子的手机、穿什么牌子的衣服、操着什么地方的口音、喜欢什么样的明星都能被另一个群体歧视。

堕民虽然消失在历史长河中了,但歧视还会伴随着人类文明史一直走下去。

以上就是睡前故事365小编整理的关于堕民的睡前故事,希望对您有所帮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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